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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谈判机制将首次被纳入医保目录

  目前,医保目录的调整工作已进入尾声。此次的医保目录调整是对以往医保目录工作的继承,但与往年相比的最大突破在于一直被呼吁的“医保谈判机制”将首次被纳入其中。此外,一直呼声很高的医保异地转移续接,医保地级统筹等相关意见,由于当前面临的制度障碍比较大,仍在研究中,今年不会出台具体的配套意见。


  高价药可谈判进入


  据了解,医保目录两年调整一次,上一次的调整时间是2007年,每次医保目录的调整都让医药企业倍加关注。医保目录的专家遴选和广泛投票工作已告完毕,已经进入最后的审批程序。今年医保目录有多少种药品,有哪些药品,人保部也不清楚,就看药品得了多少票。


  2009版医保政策的变化,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一直被呼吁的医保谈判机制首次被纳入其中。这位官员表示,限于各种客观条件,此次谈判机制并未广泛铺开,谈判机制将首先针对高价药展开。


  那些价格比较高,临床又必须使用的药品,这次可以通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中国肿瘤病人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抗肿瘤类等的药物将会进入首轮谈判试点。即将出台的政策中,谈判组织如何建立,谈判专家如何确定,企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监督机制如何实现等,都会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一参与此次目录遴选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此次医保目录的出台,同样很有新意,实行了严格的分工制度,政府该干什么事,专家该干什么事,一清二楚。其中,专家负责技术工作,而行政部门行使了管理和监督职责。即参与医保目录调整的人士来自2万名左右的专家队伍,而由人保部来组织专家,他们并不参与基本医保目录的筛选、申报和推荐工作。


  即将出台的政策中,还包含医保用药的临床应用指南,未来医保部门在对医疗供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考察时,是否按照临床应用指南给患者治疗,将会成为医疗供方是否能够获得医保部门支付的关键,如果发现医生没有按照临床使用指南给患者治疗,对不起,别想从医保部门拿到报销。


  医保异地转移年内没戏

 

  如果医药企业正在期待医保目录调整结果的话,那么普通老百姓将更关注医保异地转移续接的进展。


  11月8日,海南、黑龙江、山西、广东、广西、贵州等五省区正式签署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符合4种情况都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参保人员退休后异地安置因病需要治疗的;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患病需要在异地治疗的;参保人因异地短期逗留(探亲、旅游或是出差)患病需要治疗的;因病情危重需转到异地医疗机构治疗的。


  此前,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区域一体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最近几年中,长三角一直在悄然推进医保联动和合作,取得了不少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上海市已与浙江杭州、宁波、嘉兴、湖州、安吉等地实现了医疗费用异地结算。
  

  医保异地转移续接,最核心的是利益问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以职工医疗保险为例,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一定年限,达到退休(职)年龄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一定年限(比如男满30年、女满25年),达到退休(职)年龄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的异地转移续接工作,已经提上了人保部的研究日程,但是年内不会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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