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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施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17日,省卫生厅出台《黑龙江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实施方案(2009年度)》,并通过相关网络予以公布。这标志着我省推行医改五项目标之一的基本药物制度正式施行,年底前将有3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此项制度,这也意味着医院“以药养医”的时代逐步终结,百姓就医享受平价药品时代即将到来。

 

  本次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规则和统一采购平台。全省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参加本次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特别是试点地区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

 

  本次基本药物包括307种、2439种品规的药物。方案提出,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就是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规范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保障基本药物供应,保证中标药品质优价廉,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

 

  我省卫生行政部门将牵头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药品采购配送服务中心为工作机构,集中采购平台设在省政府采购中心。我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组织、实施及监管工作。市、县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级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的监管。

 

  据介绍,基本药物制度是五项医改目标之一,也是医改的难点。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在公立医院的实施,部分公立医院的药品将按照招标价销售,即“零差率”提供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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