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重庆市加强易制毒化学药品类监管

重庆市加强易制毒化学药品类监管

  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守法自律意识,严密防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碚区分局从2009年11月5日-12月15日开展为期二个月的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明确责任。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和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相关单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职责,从源头上防止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二是广泛宣传,集中培训。结合安全管理教育,分局采取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使用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真实案例现身说法等形式,普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常识、管理法规和防范流失的方法。

 

  三是动态监管,跟踪检查。对辖区内入网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进、销售、使用、库存数量以及流向实行全面网络化动态监管,结合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上的购入、销售、使用、库存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数据与实际情况动态数量进行比对复核,对监控信息网络系统中出现异常预警所涉单位的品种、数量和流向加强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环节出现的问题,防止流弊事件的发生。

 

  四是部门合作,促进监管。分局加强与区禁毒办、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和沟通协作,通过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信息互通、联防联治的监管协作机制,积极促进全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是畅通信息,自查自纠。在重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位建立信息员,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对2008年以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查清每笔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和用途,发现流失可疑线索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建立销售使用核查长效机制。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