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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监局做好政协提案工作

  2009年,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讲政治、重民意、树形象”的高度,扎实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8件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实现了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放心的工作目标。其做法是:

 

  一是规范制度,依法办理。近年来,逐渐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坚持“三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审核)制度,提出“三个100%”(即落实率、面复率、满意率)要求,完善“三制度”(办理细则、例会制度、通报制度),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底考评内容。

 

  二是领导重视,亲力亲为。“两会”结束后,主动与青岛市人大政协多次沟通,提前为交办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办理工作实行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业务处室和指定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组织制度;定期通报每件提案办理情况,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考察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等形式,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

 

  三是严格程序,保质保量。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集中研究,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办理责任制;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直接联系,通过走访等形式,当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共同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使答复更加切合实际;所有建议提案一律按照规定严格落实,200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落实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的目标。

 

  四是二次办理,务求实效。2009年,制定“二次办理”工作流程,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提案进行二次办理,积极协调、攻坚克难,研究解决方案,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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