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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陕西省长袁纯清12月3日下午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根据国务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精神,部署该省的有关工作。

 

  会议决定,该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今年年底启动实施,其中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年底前推开,2010年达到70%以上,2011年实现全覆盖,2020年实行覆盖全省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予以综合补偿。

 

  会议指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对现行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建立这一制度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药物遴选、采购、生产、流通、价格、使用、报销、监测评价机制,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推进。


  会议还就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进行了研究。要求各地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形成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特别要把在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工资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的综合补偿结合起来,先改革人事制度后进行综合补偿,以充分调动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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