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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全面启动基本药物试点

  3日,湖北省(湖北)35个县(市、区)率先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307种、4206个剂型规格的中西基本药物,将按照统一招标采购价格,不加一分钱出售。据悉,武汉的?口、武昌、东西湖、汉南4个区加入此次试点行列,武汉市民可在62个基层医疗机构率先尝到医改“甜头”。
  

  据初步测算,2009年-2011年,全省医改约需投入446亿。众所周知,医改牵涉面大、复杂程度非同一般。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昨评价,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省35个地区的试点启动,我省医改真正进入攻坚期。  

 

  按照规划,到2011年,该省将初步建立起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

 

  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全省药品储备制度。对临床必需、价格低廉、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鼓励企业生产,纳入省级储备范畴,保证临床需求。

 

  该市将在13个区选择?口、武昌、东西湖和汉南区4个行政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同时,全市其他9个行政区和2个开发区也将各选择3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提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全市共拟确定6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这一数字占全市政府举办的14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4%。

 

  一、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基本药物实行全省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全省统一配送、统一采购价格。各地不再组织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活动。

  二、确保配备使用。今年确定的30%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三、零差率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必须同时实行零差率销售,即进价多少就卖多少钱。

  同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据初步测算,2009-2011年全省医改财政支出总量(不含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为446亿,其中省级支出87亿元,占20%;省以下财政支出183亿元,占41%。

 

  目前,被视为医改的另一重点、难点,是绩效工资的操作方法。通过基本药物制度和实行绩效工资两项措施的协调配合,共同作用,降低药价,减轻群众负担,真正让医疗事业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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