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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将受行政处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做出表述: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行为,对违规药品经营企业将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给予警告、罚款等,如果行为非常严重,将会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颜江瑛指出,违法企业打着保健食品的旗号销售的产品,里面实际上有很多非法添加的化学药品。食品当中是不能添加药品的,除了卫生部公布的像大枣、茯苓等药食同源的。

 

  颜江瑛表示,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行为特别容易误导公众,会延误患者的治疗。因此,对该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一方面,对其非法宣传加大广告监督,把他的非法宣传移交给工商,工商对其进行查处。

 

  另一方面,对这样的药品经营企业要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几种:给予警告、罚款,如果行为非常严重将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截至目前,尚没有药企药品经营许可证因为该原因被吊销。现在刚刚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阶段,从目前情况来分析,该类药店的行为比以前有所好转,但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所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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