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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选用保健品两注意

  据医院门诊调查,有70%的老年人消费保健品。其中健康受益者固然不少,但也有部分人并没有收到保健品食品的应有作用,有少数人应用不当,甚至危害了身体健康。

 

  一、选用保健食品不是品种越多越好,要根据“缺什么补什么”及“是否与所患疾病有矛盾”的原则,“少而精”地选用。

  有的老年人误听宣传,认为保健品都对健康有益,同时服用多个品种。其实,保健食品类似药物,服用品种太多,常相互干扰,产生毒副作用。选用时,首先应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充身体最需要的产品,如免疫功能低下者,选购调节免疫功能的食品,糖尿病患者选购调节血糖的产品。

 

     其次,要联系到自身的健康状况,如人参制剂有升压的作用,高血压患者应谨慎选用,蛋白粉及微量元素会加重肾脏负担,损害肾功能,不宜应用于肾病患者;核酸会分解代谢产生尿酸,代谢综合征(含肥胖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慎用,因这些患者血液中很可能已有尿酸升高,再吃核酸常诱发高尿酸血症,导致痛风急性发作,类似情况临床上屡见不鲜。

 

  二、保健品食品同样应注意用量和疗程。

  从理论上说,保健食品是食品,应比药品更安全,但是实际上,其中部分产品用量过多,时间过长,保健品也会产生毒副作用而有损健康。原则上应按每种产品所规定的剂量和疗程食用,且应分别对待:如服用微量元素制剂,应定期检测血液中某微量元素含量;服用核酸,应定期检测尿酸含量;服用降脂、降糖产品,应定期测血脂、血糖;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服用。

 

  有的产品如提高免疫功能制剂,最好在秋末冬初服用,中药保健品则以冬季服用为好。需要长期服用者如延缓衰老、改善骨质疏松功能的保健品,有人建议采用间隔方式服用效果较好,如每月服用20天,停10天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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