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保健品品牌动态 > 保健品因刊登虚假广告被停销

保健品因刊登虚假广告被停销

  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自12月6日起,该省将对3个保健品食品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据了解,这三个保健品曾多次在浙江省市媒体上刊发过违法虚假广告。

 

  浙江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媒体发布的保健品食品广告情况监测检查发现,通化神源药业欣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的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多立克软胶囊,国食健字G20050679。广告在绍兴商务电视有限公司有线信息上违法虚假发布,主要在宣传治疗作用,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以及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并且情节严重。

 

  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的博众牌安睡美胶囊,保健品广告中标示清华脂蛋白,卫食健字(2003)第0299号。其广告在绍兴商务电视有限公司商务电视上违法虚假发布,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情节严重。

 

  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中标示双奇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其广告夸大宣传治疗作用;保健品宣传的功效也超出批准的范围;另外还扩大了适宜人群范围。 

 

  由于三个产品广告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从12月6日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三个保健品产品进行了暂停销售。

 

  近年来,该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保健品食品广告的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并联合工商部门连续两年开展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保健品食品广告发布秩序进一步好转,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根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暂停销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继续销售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