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内蒙古出台深化医改重点实施方案

内蒙古出台深化医改重点实施方案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方案明确近3年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将着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


  此次方案五项重点改革是:在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从2009年开始,在全面落实各项补助政策基础上,对6万人口以下的牧业旗县,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增加补助20元。

 
  在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蒙药基本药物遴选办法》,科学遴选内蒙古自治区的蒙药基本药物,补充到基本药物目录中。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面,将以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为出发点,积极稳妥地进行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

 
  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将利用3年时间,完成91个旗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186所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强化建设、9548个嘎查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完成101个旗县级卫生监督所、97个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所、29个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33个旗县级蒙中医医院基本建设任务,完成91个旗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明确提出2009年年底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80%的城镇居民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3年内,解决农村牧区约33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其中2009年解决140.3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