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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艾滋病诊疗纳入医保体系

  艾滋病的诊疗一直是医疗界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是医疗界难以攻克的疾病之一。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今后将艾滋病治疗纳入医疗救助范畴,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等。


  《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将艾滋病医疗救治纳入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采取一系列关怀、救助措施。例如,广西将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及相关的诊疗费用纳入医保的报销项目等。


  据了解,在艾滋病诊疗方面,目前广西的艾滋病抗病毒药品全部免费提供。2011年,自治区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畴,实行新农合补偿70%、参合农民自付30%的报销政策。


  艾滋病诊疗的相关条例的实施,证明了社会对艾滋病认识的重视度加强,也为他们增强了治疗的自信心。缓解了他们的心理疾病,也为他们展现了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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