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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改办牵头拟修疾病应急救助方案

  患者疾病救助困难总是存在社会之中,也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之一。针对这一情况,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医改办牵头拟定的《福建省201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方案的实施意见》等3份文件。


  据了解,福建省疾病应急救助方案救助对象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我省省级、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此外,我省还将提高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人,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5%、70%和75%左右。


  此外,今年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我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就医模式。同时,鼓励支持台湾医师来闽执业,为来闽短期行医的台湾医师提供便捷服务。


  疾病应急救助方案的实施,体现了福建省政府对疾病患者安全的重视度。进一步健全了我国的医保救助制度,解决了患者治病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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