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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称为患者的贴身保镖

  精神性疾病的治疗问题一直是医疗界的一大难题,成为了医疗师的困扰。而毒、麻、精神药品的滥用呈现一种严重趋势化,为患者的健康带来严重的威胁。为此,政府出台了《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成为了患者的贴身保镖。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规定购进、贮存、管理和使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遵照相关规定,入库和取用须及时登记注帐,并每天进行清点。药品标签有明显标记,在标签显着位置上分别注明“毒”或“麻”的字样,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期。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医院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医院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类药品主要用来治疗癌症患者以及慢性疼痛患者,因此对于门(急)诊癌症疼痛病员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员,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需要首诊医师亲自诊查病员,认真填写专用病例,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保障了精神疾病患者的安全,而且显示出政府对患者的重视度,成为患者的贴身保镖是不置可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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