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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出炉截断药品交易灰色利益

  随着医药价格的攀升,越来越多的贫困患者面临着治病困难的现象,加重了疾病的严重性。为此,国家出台了《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旨在降低药品价格。


  按照新的医改方案,今后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用将会有较大幅度降低,而外科手术、儿科、产科的部分患者,医疗费用可能会有一定幅度上升。但由于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患者个人影响不是太大。


  《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提出,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要按进价零差率销售,确保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


  此次改革,上涨的诊疗费只针对住院患者,所以在门诊就医的患者将尝到甜头。一些常年吃药的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用将会有较大幅度降低,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


  《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的出台切实降低了多种药品的价格,减轻了贫困患者的医药负担,得到了患者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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