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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搁浅

  本应该在2009年底出台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已经搁浅。全国不同地区的公立医院复杂的权属关系以及随之而来的补偿机制不到位,是方案不得不延后出台的主要原因。

 

  所谓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并不是今天才有的新名词,也不是因为医改才诞生的新提法。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一直存在,本轮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改掉原有补偿机制中导致“看病贵”的不合理部分。

 

  简单来说,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三改二”,即把原有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药品加成即所谓“以药养医”的政策始自上世纪50年代,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医疗实践中越来越显示出其弊端。由此产生的大处方、吃回扣等问题,也被认为是推高医疗费用的重要因素。

 

  由此产生的公立医院收入减少,就必然带来了补偿机制中政府责任的问题。既然公立医院要承担为民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义务,那么政府就有必要对公立医院实行补贴。世界通行的公共医疗补贴方式有两种,一是补供方,就是直接将补贴发放给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医院。二是补需方,就是将补贴通过医保等方式发放给医疗服务的需求方患者。两者各有利弊,我国此轮医改方案实行的正是以补需方为主,补供方为辅的混合模式。

 

  2009年4月,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向外界解读医改方案时明确表示,“国家已经明确了对公立医院的经费补助项目。”相关实施方案也已明确。应当说,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不仅思路已经相当明晰,而且直接补助和间接补偿的比例也已大体确立。在这种情况下依然以此为借口搁置公立医院改革,只能归结为改革的动力不足。

 

  在普通民众对医疗负担的痛感与日俱增的同时,医疗机构及其主管部门显然缺乏感同身受的机会。否则,很难解释为何会有医药界委员及地方卫生行政官员接连跳出来,高声宣扬“全世界看病最不难、最不贵是中国”。不仅如此,他们也是上一轮医改失败的直接获益者,“看病贵”使他们在经济上成为高收入者,“看病难”则增加他们藐视公众的社会资本。

 

  既得利益者往往成为改革的阻力所在,医改也不会例外。公立医院改革被当作伸手要钱的机会一点也不让人意外,所谓补偿机制不到位不过是一个看似唬人的借口。改革是利益的博弈不假,但关乎亿万民众利益的医改不能被莫须有的理由所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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