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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监局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山东省肥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足本职,落实责任,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一是突出重点,规范渠道。在日常监管中,将基本药物作为重点检查品种,严查购进票据、检查验收、储存管理、调配使用情况,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和“走票”行为,规范购药渠道,严防从合法药用渠道流失。积极推进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现网上监控,将抗微生物药和注射剂纳入电子监管网。

 

  二是掌握目录,搞好调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文件和《基本药物目录》,提高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义的认识,全面掌握307种基本药物,并结合辖区实际,对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基本药物情况开展调研,摸清市场销售、储存、使用实情,为制定过硬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技术支撑,严格监控。将农村、城乡结合部基本药物特别是中成药列入抽验计划重点品种,强化假劣种类鉴别,严格质量监控。紧密关注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准确统计报告,及时上报,做好安全用药风险的分析、防范工作。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借助各类媒体、报刊及活动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推行的意义及基本药物的有关知识,提高群众认知度,增强对假劣药品行为举报投诉意识,群策群力,形成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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