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山西省启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山西省启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山西保监局联合出台《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共同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

  经山西省局和山西保监局协商,确定由人保财险公司为试点承保单位,推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餐饮业经营者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4种保险产品,由人保财险公司按照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开展保险签约及服务工作。各企业可根据营业面积、规模和年度销售额等实际情况与人保财险公司协商确定赔偿限额及费率。同时,明确对估损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事故,须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相关专家确认保险责任后,由保险公司预付。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和经验后,将引入其他保险机构共同承保,逐步健全完善责任保险制度。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