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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监局为规范药品飞行检查 就《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通知,称韶关市居民制药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为规范药品飞行检查活动,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1月2日就《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药品飞行检查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突击检查或者暗访调查。有核查投诉举报问题;调查药品质量风险;调查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等六种情形,可以启动药品飞行检查。今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加强飞行检查的力度,据赛柏蓝此前的粗略统计,山东、广东、四川三省就五六十家药企被罚、被整改,有13家药企被回收GMP证书。飞检将成常态化、常规化的监督检查,密度与频率将远远超过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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