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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年底前实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福建卫生报讯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将全省58个县(市)(不含设区市所辖区)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年底前实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意见》要求福建全省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要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政策,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要做到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助“三合一”政策同步实施,以设区市为单位,在本辖区内形成统一的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同时调整医保、新农合支付政策,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公立医院因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收入中应由财政补助的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据悉,此前福建省已有21个县(市)列入国家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12个县(市)列入省级试点县,《意见》将其余的25个县(市)也列入省级试点县。

  《意见》要求12月15日起,新增的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已确定为国家和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县(市),凡尚未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的县级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也要在12月15日起全面实行。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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