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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简单,如何落地实施还要看解决方案

  导读: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欲简政放权,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由市场竞争形成药品实际交易价格。这一消息一出,立刻引起行业内的广泛讨论。
  
  浙江卫计委一内部人士则表示,用医保控制药价这个思路是对的,但不知道效果会如何,还没有一个好的方案抛出来。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国家发改委主要讨论了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取消政府定价后的监管措施以及政策影响评估分析等3方面的问题。征求意见显示,从2015年1月1日起,欲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监管、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等四方面加强监管,借由医保支付标准的引导,使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关于药价放开的部分无疑是市场关注的重点。江苏一家药企负责人表示,目前改革的出发点是发改委医药价格司简政放权,哪些权力保留,哪些权力放弃。此次发改委建议保留麻精药的价格制定权,同时继续负责低价药。“精神药物和麻醉品不废止价格;对于低价药,发改委仍继续主导政策的制定权(如目录遴选和费用上限)”。
  
  而其他则全部放开,也就是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主导;专利药、独家药品等价格由多方参与的谈判形成;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则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市场交易价格。
  
  该负责人介绍,以前发改委依据《差比价规则》,将药品价格分为3个质量层次:单独定价或优质优价、GMP价格,非GMP价格(随着GMP强制认证,后来取消)。业界猜测,以前发改委制定的价格还会被参考,而该征求意见中,发改委则建议废除原有价格,也就是以后的按质量层次定价将不再认可和保护(如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招标规则或将随之重新设定。
  
  他进一步表示,这将带动进口药、单独定价药品和优质优价中成药进行降价,以后这些药品将是降价主流;在多部门联合强制降价背景下,专利药、独家药品也将是降价的重灾区。而对于血液制品来说,价格放开则是明显的利好。值得一提的是,该负责人也表示,发改委不再制定价格后,发改委建议的医保控费和含糊其辞的二次议价,是医改的配套措施,规范医疗机构的合理诊疗行为,这些也是医改的主要内容;卫计委主导招标集中采购、社保局主导的医保支付价谈判,以上都不是发改委的权限范围,如何落地实施还要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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