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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药监局从实际出发 强化媒体广告监管

  2014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本市实际出发,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媒体广告监管,促进媒体自律。截至目前,全市共监测电视广告504972 条,发现违法10474条;广播广告24960条,发现违法366条;报纸广告4654条,发现违法45条。媒体广告发布违法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下降,媒体信用指数得到显著提升。

  一是整合监测职能。整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媒体广告监测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的相关业务指导,彻底改变“多头管理、互相推诿”的监管格局。

  二是强化衔接联动。加强广告监测与监管工作的衔接和联动。

  三是加强沟通引导。主动及时与媒体沟通情况,对问题比较多的媒体分别约谈。

  四是促进媒体自律。召开全市21家媒体广告部门负责人座谈会,通报全市媒体广告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促进媒体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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