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发改委:同意5省区远程医疗政策试点

发改委:同意5省区远程医疗政策试点

  医药网2月28日讯 发改委网站昨天发布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分别与解放军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与北京协和医院,云南省与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试点省区人民政府要支持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为在全国推广应用远程医疗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借鉴。

  通知提出,各试点省区要在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服务收费、费用报销等方面,研究制定适用于远程医疗发展的相关政策、机制、法规和标准,探索市场化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

  第一创业证券投资顾问刘新燕认为,医疗信息化是未来国家医疗领域的重要着力点。与此同时,这种对民生有积极影响的政策也会在资本市场上体现出来。目前,沪深两市远程医疗概念股有九安医疗、爱尔眼科、东软集团、运盛实业等。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