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质属于行政审批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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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伊始,审计署公布了第1、2号审计公告,报告显示,卫计委主管的中华医学会等33个社会组织和医管所等9个所属事业单位,利用所属部门影响力,采取违规收费、有偿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计17亿7893万元。这一幕何其相似?就在一年前,审计署便披露中华医学会在2012年到2013年期间收取医药企业赞助费8.2亿元。然而,药企并不是慈善机构,他们耗费巨资赞助中华医学会其目的何在?每年数以十亿计的巨额赞助费究竟进了谁的腰包?中华医学会成为了药企与医生之间利益输送的平台和渠道,巨额赞助费中的绝大部分便这样流入了医生的腰包,因为医生直接决定了药品的销售。近年来,跨国药企在华行贿愈演愈烈,继GSK丑闻曝光以来,辉瑞、罗氏、赛诺菲、阿斯利康等一些跨国制药巨头也先后传出类似丑闻。我们不禁要问,这些跨国巨头为何也要通过行贿医生的方式打开中国市场呢?其根本原因在于,现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遏制了药企正常的市场竞争,倒逼药企只能以“高定价、大回扣”作为竞争手段,导致价格虚高有回扣的药品销量暴涨,价格空间小无回扣的药品无人问津。在这种扭曲的政策管制下,跨国药企不得不“入乡随俗”,通过回扣来刺激医生多开药。具体来看,现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质属于行政审批定价,药品进入公立医院的资格(即准入)与价格均由卫生行政部门通过招标确定,但他们并不采购药品,也不付款,“只招不采”。即所有医院只能按中标价采购中标药品,不允许“二次议价”,让医院没有动力采购低价药品。近年来,对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非议不绝于耳。在此情况下,卫计委推出新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推行“招采合一,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完善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新的招标方式,希望通过以量换价、减少流通环节、鼓励生产企业与医院和配送商分开结算(药厂直售)等方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可惜的是,这些“换汤不换药”的做法,不仅会让解决药价虚高变成“捏着鼻子哄眼睛”,还会让已经存在的问题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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