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湖北食药监:出台一事双谈暂行办法

湖北食药监:出台一事双谈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了“一事双谈”暂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一事双谈”的依据、定义、对象、内容及具体要求。“一事双谈”,是指食品药品企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潜在系统性风险,或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在依法处理基础上,同时约谈行政监管对象和辖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强化履行监管职责意识。
  办法规定,在发现食品药品企业问题后,及时分析研判,明晰责任边界,在7个工作日提出“一事双谈”建议,按程序报省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一事双谈”。
  办法明确,将“一事双谈”作为“再监督”重要方式,纳入对市州局年度目标考核范围;食品药品企业被约谈及整改情况列入企业诚信记录,纳入日常监管和纪检监察回访的重点对象。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