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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5年全面推行大病保险

  医药网6月2日讯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日前表示,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2015年全面推行大病保险工作,各地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商业保险公司招标,启动补偿工作并实现出院即报,按方案对2014年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给予回补。同时要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于6月底前全部实行对所有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参合农民的出院即报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河北省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补偿政策,优化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标准;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逐步将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满足参合群众多样化需求。

  按照通知,今年河北省还将加快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与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为实现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报和异地结算打下良好基础。年内要实现省内跨县、跨市互联互通,开展跨县费用核查和出院即报试点工作;探索与北京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互认、数据共享、费用核查,探索实行异地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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