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国务院通知,大型医疗设备前景不妙

国务院通知,大型医疗设备前景不妙

  医药网6月16日讯 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还是很大的不一样。本次重点提出:

  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

  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情况。

  减少运行审批限制。

  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规范公立医院改制。

  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扶持,优化融资政策。

  大型医疗设备:有些区域限制购买

  但在文件中,有一小段话引起了我们的关注,这是对大型医疗设备采购使用的描述,原文如下:

  促进大型设备共建共享。探索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

  大型设备配置饱和的区域不允许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新增大型设备,鼓励地方通过各种方式整合现有大型设备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

  哪些设备市场将受限?

  在我国,甲类大型医疗设备主要包括:

  X线正电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2. 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3. 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

  4. 质子治疗系统。

  5. 其它单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医用设备。

  乙类大型医疗设备主要包括:

  1.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2. 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3.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4.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5. 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

  在医疗信息共享、医疗资源共享的推动下,未来大型医疗设备共享也必将成为趋势。国务院在此背景下适时推出共享计划,从社会效率来说无疑是极为值得称赞的。但因此,也将导致未来大型医疗设备前景不容乐观,市场的增长将受到较大程度的制约。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