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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耗材招标:挂网采购、建监控目录、支持国货

  医药网6月19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朱毓松报道,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为降低药品耗材价格虚高,将从四个方面强化“源头”管理,除了提出改革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推进药品流通改革、国大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等外,还重点提出了要改革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机制。

  在耗材招标改革上,福建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的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信息。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建立高价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重点监控目录,动态监测公立医院高价药品、耗材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定期发布通报,对采购异常的公立医院暂停相关药品、耗材采购。

  在药品招标方面,福建将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医院的药品采购目录清单予以公开,原则上不再对医院常用药物进行备案采购。在采购周期内,根据销售数量和金额,对同一企业单个品种的中标价格采取分段式阶梯限价和调整。

  通知称,要改革药品配送模式,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降低药品配送成本,到2017年底实现由10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中标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统一招标的基础上实行直接结算。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药品招标和配送由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建立配送企业药品结算周转金制度,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医保基金向配送企业预付一定的周转金,医保经办机构及时与配送企业结清药品费用;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发现有回扣品种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取消该药品品种在福建省的供货资格,扣减该企业所有产品的信誉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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