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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下月实施药品采购新政 抗生素慢病药会降价

  医药网6月26日讯 温州药价将会逐年下降!前天下午,浙江省卫计委公布《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该《意见》,杭州、温州将继宁波、绍兴后,7月1日开始实施药品采购新政。新政打破了“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这种单一形式,将药品采购分为公开招标、价格谈判、挂网采购和定点生产及特殊药品按规定采购等五大类。

  将以临床需求为导向

  分五类采购药品

  目前实行的集中招标采购,没法使所有的药价都降下来,水分依旧存在。但改革后,药品采购将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汇总编制全省药品采购清单,分为五类进行采购:

  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药品,采取双信封公开招标采购;

  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多方参与、公开透明的价格谈判机制,与药品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

  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和常用低价药品,将进行挂网采购;

  对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进行招标定点生产、议价采购;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治疗药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

  这样,药价的产生就不仅仅只有一种方式了,将既能保证便宜的药企业不会停产,也能让虚高的药价挤掉水分。

  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

  可与药企直接砍价

  根据《意见》,在杭州、宁波、温州和绍兴等四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还将允许药品的二次议价。所谓二次议价,就是医院实行药品采购时,在中标药品价格的基础上,根据药品采购量,进一步和制药企业谈判,以压低药品价格。医院最后的药品采购价低于医保支付标准或参考销售价的差额,则上缴同级财政,最后依据考核情况奖励医疗机构。

  温医大附二院副院长唐疾飞举了个例子:比如,原来经过招标的药品价格为10元一盒,经过二次议价,价格降到了8元。这下降的2元,将上缴同级财政,也会作为考核奖励返还给医院。

  据悉,今年1月份起,我省已在绍兴、宁波等地开始试点药品的二次议价。实行半年时间来,两地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了5%~10%。

  民营医院有意向

  加入“砍价”队伍一起团购

  但是在采访中,有医院负责人坦言,医院属于学术单位,专长于医疗技术的提升,在谈判和市场化操作方面经验比较欠缺。若让医院与药企砍价,还需要更多地学习砍价技巧。“而且,随着药品二次议价的开展,医院和药企之间的矛盾会变得突出。”该负责人担忧,这样医院既要应付医患之间的矛盾,同时还要应对医药之间的矛盾。

  对此,温州市人民医院院长赵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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