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自行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程序

自行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程序

  医药网2月9日讯 为明确自行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的资料要求和工作程序,指导备案人进行相关工作,总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组织制定了《自行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程序》(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自行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程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8年2月8日

  附件

  自行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程序

  一、项目各称:自行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二、受理范围:备案人提出取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三、收费依据:不收费。

  四、办理条件:由备案人提出申请。

  五、申请资料要求:

   (一)备案人签章的取消备案的声明,声明应包括取消备案的备案凭证编号,取消备案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二)备案人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

  (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

  (四)备案人提交的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所提交资料的清单以及备案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五)具体办理人应提交备案人或其代理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对取消备案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符合申请资料要求的,予以受理。

   (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受理部门自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转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信息中心,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信息中心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公布的备案信息标注为“*年*月*日自行取消备案”(其中自行取消备案时间为备案人申请时间)。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