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企业新闻 > 尔康制药涉嫌虚增利润将遭证监会处罚

尔康制药涉嫌虚增利润将遭证监会处罚

  医药网4月20日讯 尔康制药(300267)涉嫌虚增业绩一事从去年8月开始立案稽查,到昨日基本已有定论。

  4月18日晚间,尔康制药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披违规,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警告及罚款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明,2015年,尔康制药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805.89万元,虚增利润1585.9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03%,净利润的2.62%;2016年,尔康制药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55亿元,虚增净利润2.3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1%,净利润的22.63%。

  尔康制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尔康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帅放文、总经理刘爱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13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3万元不等。

  在证监系统定性后,投资者对公司的维权索赔也将提上日程。

  国内知名的证券维权律师厉健向记者表示,根据处罚事先告知书,尔康制药因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虚增利润面临60万元顶格罚款,足以表明其违法情节严重。

  厉健认为,事实上,区区60万元罚金根本不足以有效惩戒其违法行为,投资者依法索赔才是硬道理。

   “从法定程序上说,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但参考以往案例,处罚事先告知书被撤销的可能性很小。”厉健说。 参考同类案例,正式处罚一般在几星期或几个月后公布。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厉健称,早在证监会立案时,我们已经开展股民索赔预登记,有数十位股民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一旦正式处罚决定公布,我们将率先代理股民向长沙中院起诉索赔。

  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在2016年4月6日至2017年8月9日(含当日)前买入尔康制药股票,并在2017年8月10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尔康制药董事长帅放文曾通过媒体向投资者表达歉意,并承诺将竭尽全力赔偿损失,即使拿出全部身家也在所不惜。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被处罚的上市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是法定赔偿主体,结合此前帅放文的主动赔偿承诺,厉健认为有两种路径:

  一是正式处罚公布后,根据此前承诺公告,帅放文主动赔偿适格投资者;

  二是正式处罚公布后,投资者向法院起诉索赔,要求尔康制药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帅放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从尔康制药同时获悉,公司在全力配合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已经开始着手准备相关投资者赔偿事宜。其中包括聘请律师团队应对诉讼、赔偿意向收集等。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