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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引入人脸识别等技术查医械代表 全国整治开始

  医药网12月10日讯 12000家公立医院的药械代表,即将开始严查,并引入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AI等技术。

 

  章程下发,全国整治开始

 

  12月6日,据国家卫健委消息,为落实《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8〕1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国家卫健委制定了《公立医院章程范本》。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执行。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在《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显示,在卫生和社会服务方面,2018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0.4万个,其中医院3.2万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1.2万个。

 

  设立委员会,查回扣

 

  通知指出,医院接受上级部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价格、医保、卫生健康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保证医院日常执业行为及财务收支状况的健康运行。

 

  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纪委)。严查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

 

  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同时,通知特别指出,将严查医生行为,要求不得有收受“红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违医德、有损患者权益的言行。

 

  医院设立专属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社会监督员。

 

  国家医保局:严管带金销售

 

  对于行业乱象,12月6日,国家医保局开展了一场关于公立医院集中采购环节诚信体系和惩戒体系建设的专题研讨会。

 

  药械购销领域的乱象一直使行业环境得不到根本净化,基于这样的背景,国家医保局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开展研究。

 

  包括利用裁判文书法,建立对医药企业、上市许可人信用品加体系;以及基于前述评价体系,建立对企业的分级惩戒体系;

 

  一方面利用公开的案源对医药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另一方面评价体系建立起来以后,有评价结果以后,对医药企业进行分级惩戒。

 

  在会议当天,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成本调查、提醒告诫、信用评价等收到,建立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把信用激励和惩戒作为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手段。

 

  人脸识别+大数据,查药代

 

  国家局的方针,在医院是如何落地的?药械代表将面临哪些的情况呢?

 

  新技术的运用是“新技术、新手段”。

 

  据医药代表公众号爆料,一个号贩子在进入北京同仁医院的时候,根据系统识别,致使报警系统触发,其本人的头像立刻显示在医院系统中控室大屏幕上。

 

  这个技术不仅仅在一家医院进行,因为北京各重点医院进行信息共享,据了解,此人原本是在天坛医院出现过的。

 

  四川省人民医院印发《关于整治医药代表“满院飞”问题的实施意见》中指出,禁止药械销售代表进入医疗服务区域从事商业推广活动;

 

  医院保卫部将发挥医院安保监控系统作用,引入人脸识别智能系统,定期开展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及时处置违规行为。

 

  对违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限制采购、限制支付、终止合作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据了解,医院特勤主要负责安保工作,职责的之一即认真观察进出人员,并盘查可疑人员,防止闲杂人员进入。

 

  备案登记后,违规即停用

 

  查到是小事,查到之后被停用产品是大事。

 

  此前,张家港市某人民医院对医药推广人员的治理方案中明确要求:

 

  所有医药推广人员需取得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提供身份证明,经药学部审核填写《医药推广人员登记备案信息表》后,至监察科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药品学术推广活动。

 

  同样,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也正在试点医药代表备案登记制度,对医药代表的从业内容、准入要求、处罚方式等进行“三定”。

 

  根据多份通知总结来看,院方都将全天候实时监控和不定期明查暗访,并规定医药代表、药企和医院违反禁止事项后的处理方式;

 

  一旦发现医药代表违反相关规定,将限量或停用相关药品,同时追究当事科室的责任,对涉事医务人员进行约谈、通报批评。

 

  此前,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医药代表未经备案不得在医疗机构内部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

 

  客观看待医药代表

 

  针对医药代表的情况,应对医药代表这一行当客观评价, 不要一棍子评价。要分情况讨论:

 

  对于宣传、推介药品知识作为唯一的推介工作, 这类医药代表一般不掌握具体的医药促销费, 也不给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回扣,要加以保护和鼓励;

 

  对于纯粹以促销费来开拓市场,这种类型的公司主要靠给医药代表发促销费的办法, 让医药代表用促销费来贿赂医生, 而医药代表则采取当场向医生打价、及时兑现的办法, 来刺激医生多用他们推销的产品。

 

  则要取缔这种类型的医药代表。

 

  医药代表本身也应该意识到,自己身上肩负着社会责任, 在帮助企业通过客户服务获得利润的职责与对医生、患者及其家人的社会责任感之间寻得平衡, 是医药代表的职业使命。

 

  医药代表作为一种正当的职业, 如何朝着更有序的方向健康发展, 如何 更好地为医药行业服务, 这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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