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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店将出现这15个变化 药店集采扩面

  医药网12月24日讯 2020年,药店将出现这15个变化!

 

  1、药店监管越来越严,检查常态化——

 

  12月1日起,新版《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按照新版《药品管理法》,即使只卖出一盒假药,也要按照最低处十五倍罚款(不足十万按十万计),也就是至少150万。

 

  另一方面GSP认证发证全面取消,伴随而来的就是动态监管,检查常态化。按照最新版《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使不违法,零售药店每3年也至少要被检查一次,意思就是每年至少有近16万药店要被检查。而且,对于曾存在违法行为的,以及销售特殊药品的药店,检查频次还会加大。

 

  2、远程药事全面落实——

 

  今年3•15后,全国严查执业药师不在岗及“挂证”等违法行为,为使零售药店平稳过渡,被“遗忘”的远程药事又被重新提出。

 

  截至目前,在今年已有四川、河南、安徽、湖北、山东、新疆、江西、福建、陕西、贵州、重庆、河北、黑龙江、湖南等14省市发布相关文件,将远程药事作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有效补充。随着各省市的鼓励和支持,远程药事在2020年将会被全面落实。

 

  3、零售药价要下降——

 

  随着国家集采的扩面,截至目前,老百姓、怡康医药、漱玉平民等8200多家门店全部执行国家中标价格,25个药零售价即中标价。不仅如此,新一批带量采购品种又已确定,涉及阿卡波糖、阿奇霉素、二甲双胍、甲硝唑等35个品种。按照国家要求,以此类推,未来降价的药品还会增加。

 

  同时,上海市医药采购网官网在今年还发布了“限药店药品”议价通知,并要求所有在医保定点药店(医保柜台)销售的药品均需由医保定点药店与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议定零售价。这也标准着药店药品谈判降价开始。

 

  据了解,第一批“限药店药品”有701个,涉及阿莫西林、阿奇霉素、奥美拉唑、板蓝根、克拉霉素等诸多药店常卖药品。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上海市医药采购网说法,这还只是第一批,依此类推,接下来,第二批、第三批也不远了。

 

  4、药店集采扩面——

 

  药店集采扩面有两个标志:第一,老百姓、怡康医药、漱玉平民等大连锁跟进国家集采;第二,截至目前,山东、浙江、上海、广东、江苏等多省将零售药店纳入集采平台。

 

  5、长处方模式铺开——

 

  今年10月份,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药需求,但要避免重复开药。”而这也不是国家局第一次提出了,早在2018年4月、11月,国家卫健委两次发文都要求相关部门探索制定慢病长处方标准和规范。

 

  此外,多省药监局也发布了相关文件,衔接长处方政策,探索零售药店长处方管理机制,并表示对于长期稳定服用处方药的慢病患者,处方只用一次,药店便可长期售药了。截至目前,陕西、新疆、安徽、贵州等数十省市都发布了相关文件。

 

  6、大批非药店布局卖药——

 

  今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其中,该意见第4条“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项明确指出,“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这也为全国便利店售药奠定了基础,在此之后,江西省又明确发文,开始试点连锁超市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工作。与此同时,山东、四川、浙江金华等地又放开了乙类OTC经营企业的审批,这也会进一步加快非药品零售企业布局卖药。

 

  7、专业药房铺开——

 

  从各大上市连锁公布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来看,大连锁都在转型,药店行业专业化已势不可挡。其中,国药专业药房破千家,营收超20亿;华润旗下德信行166家专业药房,营收已实现31亿;九州通计划再造一家百亿上市专业药房;四大上市药店则将专业药房建设作为下一步的战略布局…

 

  8、药店圈并购加速——

 

  在今年年底,资本又开始在药店圈活跃了,国大药房、老百姓、大参林、益丰药房等在近期共发起数十起大收购,涉数百家门店。

 

  其中,国大药房最疯狂,在最近两个月发起了3起大并购:第一次斥资近9.34亿,收下国控天和438家门店;第二次斥资近1.63亿,收下养和堂75家门店;第三次斥资近9000万,收下济安堂96家门店。

 

  9、互联网售药要火——

 

  由于新版《药品管理法》于本月初正式施行,为网售处方药提供了可能性,这也将互联网医药推向“风口”,随着众多企业的布局,医药电商时代彻底来了。

 

  新版《药品管理法》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而不是如送审稿提到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由此可见,国家已采取“审慎包容”的态度,并不是强行一刀切,也给了医药电商企业更多的发展机会。

 

  10、执业药师配备差异化——

 

  今年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针对网民提到的“执业药师太难招,建议放宽或调整相关政策”等问题进行了回复。对调整执业药师配备政策,药监局明确,“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完善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政策。”

 

  而且,最新版《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改了,这也给各省市差异化配备执业药师提供了可能,各省在满足药事安全的前提下,或可制定符合本省发展的配备规定,实行执业药师配备差异化。

 

  11、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加速——

 

  原本以为今年年初商务部会出台全国性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直到今天也迟迟未出,但是从各省最近发文来看,全国性零售药店分管办法也要来了,截至目前,广东省、山东省已出台文件,四川和云南也发文谈到了分管的落实。

 

  12、特殊药品要特别管理——

 

  最新版《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指出,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至少每年监督检查2次;对疫苗配送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至少每年监督检查1次。

 

  13、医保药店开始分类——

 

  为保证各类利好慢病患者用药新政的实施,防止定点药店盗刷医保卡,在普通医保药店基础上,针对慢病患者用药,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数量。截至目前,湖北武汉、新疆乌鲁木齐、云南昆明也相继发布了相关通知开始试点。

 

  从三地的试点来看,未来医保药店将分为两类:一类为慢病医保定点药店,禁售非药品,可享慢病处方外流红利;一类为普通医保定点药店,可摆放销售非药品,但禁刷保健品

 

  14、医保卡禁售保健品——

 

  今年8月1日,国家医保局就仇冰玉、庹庆明两人大代表提出“拓宽、放活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建议作了答复。答复中明确指出,个人账户作为基本医保基金的一部分,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

 

  这也意味着,按照规定,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只能用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刷保健品、营养品等非医疗商品彻底没戏了。同时,从各省医保局动作来看,医保卡个人账户禁刷保健品已成必然,截至目前,广东、贵州两省医保局都有明确表态。

 

  15、开药店越来越快——

 

  今年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印发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两种方式推进改革。

 

  12月5日,昆明市颁发首张“告知承诺制”药店版《药品经营许可证》,从提交材料到拿证,全程不到1小时。这也标准着药店开办,审批上取得了新进展。按照国家要求,在明年上海、广东等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零售药店也会逐步落实,这也表示以后开药店会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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