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国家医政医管局 近期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为缓解部分地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及时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2月3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为有效控制疫情,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以下简称疑似病例轻症患者)规范管理,指导地方将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场所设置为首诊隔离点,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进行隔离观察,特制定本方案。一、隔离对象集中1.首诊医疗机构判断为疑似病例轻症患者。2.有生活自理能力,年龄≤65周岁。3.无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基础性疾病及精神疾病。4.知情同意,自愿前往。二、首诊隔离点要求1.在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周边就近选择场所作为首诊隔离点,原则上可步行前往。2.隔离观察期间,隔离观察对象原则上应当单人单间居住。隔离对象原则上不得离开房间活动。3.房间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通风条件,具有独立卫生间。4.首诊隔离点电梯应当具有容纳急救转运担架条件。5.首诊隔离点应当具备独立的可封闭管理的医疗废物暂存地。6.非隔离对象不得擅自进入首诊隔离点。三、物资保障与人员配备1.首诊隔离点应当配备适当的急诊急救物资与医护人员。2.结合首诊隔离点的布局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和《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制定合理观察流程。3.首诊隔离点应当配有相应警务人员,随时处理突发事件。四、转诊、解除隔离等情形隔离观察对象视病情变化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观察、转诊或者解除隔离。病情加重或出现其他突发病情时应当及时转至首诊的医疗机构;为确诊病例,应当及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后,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应当立即离开首诊隔离点,解除隔离或转为居家医学观察。五、其他规定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场所,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并明确隔离点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和部门分工。( 100yiyao.com)
医药网新闻

- 相关报道
-
- 研究揭示痛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膳食预防作用及机制 (2025-06-18)
- “正北芪之乡”:千年木本焕活气 药材生“金”富田舍 (2025-06-17)
- 黄石博仕肛肠病院适度医疗成绩追踪 (2025-06-17)
- 陕西出台10项步伐推进医养联合服务提质倒退 (2025-06-17)
- 浙江大学发表微肽方面的最新Cell子刊论文 (2025-06-17)
- 研究揭示哺乳动物精子轴丝中央微管原位结构及其引发弱精症的分子机制 (2025-06-17)
- Nat Commun:帕金森疾病背后的肠道秘密,科学家揭示微生物组的“肠脑轴”作用 (2025-06-16)
- Nature头条:我国学者首次在猪体内培育出“人类心脏”,为器官移植开辟新思路 (2025-06-16)
- MP/BP:科学家发现,调控脑细胞活动的钾离子通道调节剂,可以改善抑郁症相关大脑网络连接! (2025-06-16)
- 成年后突然注意力“罢工”?Br J Psychiatry最新研究:超半数成人ADHD无童年病史,环境压力或是幕后推手 (2025-06-16)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