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药监局宣布对于更新化妆品禁用质料目次布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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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5月31日讯 28日,国度药监局组织对《化妆品平安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中的《化妆品禁用组分(表1)》《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进行了修订,造成了《化妆品禁用质料目次》《化妆品禁用植(动)物质料目次》进行宣布,别离替代原有禁用组分表,并归入《规范》响应章节(详见附件1)。
本布告自宣布之日起实施。自本布告宣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立案人不得临盆、出口产物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质料目次》《化妆品禁用植(动)物质料目次》规则的禁用质料的化妆品。
附件:
1. 《化妆品平安技术规范(2015年版)》修订详情表
2. 《化妆品禁用质料目次》
3. 《化妆品禁用植(动)物质料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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