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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处方药面临政策真空期 谁来保证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在这个“万物触网”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买药,其中就有一些处方药需要医生开具处方。

但经过调查,记者发现目前在网上药品销售平台购买处方药非常方便。——即使没有医生开的处方,平台也会“帮”开处方,“帮”消费者买药品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明确,网上发布处方药的态度是开放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完善监管,应尽快出台网上药品销售和互联网诊疗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无处方也可网购处方药

为了赶一个广告,简爱莉连续几天熬夜,弄得眼睛痒痒的。她决定买一瓶眼药水缓解一下。

在高峰期,网上购物自然是最好的选择。在一个网上药品销售平台上,简爱丽经过简单筛选后选择了一款“透明质酸钠滴眼液”,但提交订单后才发现是处方药,需要填写具体的咨询信息。

我从未因眼疾去过医院,更不用说医生开的处方了。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简爱在填写个人信息后,选择了“干眼症”和“用过这种药”两个选项。勾选“互联网诊疗风险告知与知情同意”后,平台自动跳转至咨询界面,平台“医生”会为其进行咨询。

连基本症状都没问,一个叫林的医生就在对话框里接连发了多个项目,包括“用户是否自行购买”、“使用过程中有无过敏或不良反应”,需要买家填写。然而,还没等简爱丽填好,医生就在几秒钟内“开”出了一张电子处方,上面不仅有处方号,还有患者信息、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甚至还有这张。

就这样,没有去医院看眼科的简爱莉,轻松在网上买了一瓶处方眼药水。

像《简爱》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不少消费者告诉记者,网购处方药非常方便,平台在填写信息时也设计得“贴心”。在诊断出的疾病中,默认会设置为常见病,还会从是否服用过无禁忌症或过敏反应的药物等选项中自动选择最“合适”的答案。之后,“医生”会在网上开出电子处方并送药。

为核实实际情况,记者《法治日报》在两个网上药品销售平台上购买了甲状腺疾病处方药优甲乐。

其中一个平台和购买普通药品的流程没有明显区别。不同的是,提交订单时,会提示您填写药品购买者的信息注册,因为该药品是处方药。在填写个人信息并自行检查确诊疾病后,平台进入医生复查阶段,但没有医生联系记者。一分钟后,一张由医生签名并加盖某互联网医院公章的电子处方发布,记者成功购药。

另一个平台会在买药后跳转到开具电子处方的界面,在线医生会为患者问药、开药。但医生的提问仅限于最基本的内容,如药物是否使用过,是否有不良反应等。然后会发出电子处方。

两个平台开具的电子处方在填写医生信息方面也有所不同。在某平台开具的电子处方上,处方、审核、配药、配药医生的签名相对完整;另一平台开具的电子处方,除医生、审核人员签字外,配药、核对、配药三栏均为空白。

值得注意的是,在填写咨询信息的界面中,除了需要手工填写的个人信息外,两个平台都会根据购买的药品自动列出具体的确诊疾病,供买家核对。比如记者购买优甲乐时,诊断的疾病包括甲减、甲状腺癌等选项。当他购买安杰沙沙拉秦肠溶片时,诊断出的疾病包括结肠溃疡和结肠炎。在是否使用该药物的选项中,平台默认勾选“是”。

  网购处方药存安全隐患

“其实有时候即使没有医生的处方,我也知道应该吃什么药。”在部分消费者眼中,网络药品销售平台上处方药的“松动”给购药带来了便利。但在仓促治疗处方药的背后,可能是生命的代价。

2018年11月,上海一名22岁女子在家服用200粒秋水仙碱中毒丸,最终获救后死亡。秋水仙碱是一种主要用于治疗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等疾病的药物。因其毒性强,被列为处方药。事后发现,医学系的女性分别从4家网上药店购买,4家平台都没有要医生处方。

秋水仙碱目前已从网上药品销售平台撤下。记者在多家网络药品销售平台上搜索到关键词“秋水仙碱”后,显示缺货。

“处方药是指只有医生处方才能配制、购买和使用的药物。这些药物通常有一定的毒性和其他潜在作用,对给药方法和时间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在北京一家三级医院的药学博士贾看来,处方药必须一视同仁。不要特别关注秋水仙碱引发的意外,让一些似乎副作用不大的处方药放任自流。

网上购药期间,记者注意到不少平台推出了处方药促销活动。比如某平台推出的处方药券满减活动,购买金额越高,折扣越多。

贾杰认为,药品不同于食品,这样的推广导向可能会埋下用药过量或药物过期等隐患。

  织密法网监管网售药品

鉴于处方药的特殊性,处方药能否在网上销售一直是业内争论的焦点。

2017年和2018年,原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发布了两个版本的《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都明确表示处方药不能通过互联网销售。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明确了网络禁售药品的范围,此前存在争议的处方药不纳入禁售范围。

“该法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对网络处方药采取了逐步放开的态度。”赵鹏指出,处方药销售一直集中在医院,但也存在价格不透明、以药养医等问题。允许网上销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种情况,促进药品价格的透明度。

《药品管理法》也对处方药网上销售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比如药品销售网络必须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做到信息共享,保证处方来源的真实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020年11月,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前两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为处方药网上开放提供了条件。第九条规定,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识。

但由于种种原因,药品网上销售的监督管理措施尚未出台。据医药专家史立臣介绍,网络处方药放开后,详细的运营和监管政策尚未出台,导致该领域仍处于政策“真空期”,平台端经营出局

今年10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定是,医生在接受会诊前要进行实名认证,以确保自己能够接受会诊,其他人员和人工智能软件不能作为医生的替代品。

石立臣曾在网上药品销售平台上对部分医生进行过调查,发现对话窗口中除了医生姓名和头像外,没有其他信息显示,如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这让消费者缺乏分辨这些网上医生的能力。但从部分医生的反应速度和回复言语技巧来看,大部分都被人工智能系统所取代。

“咨询时,明示执业医师资格证,对患者病情进行基本询问,如现有症状、用药时间等,而不是用固定问题代替。这些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真正”医生的处方。”石立臣认为,应尽快出台《药品网上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收紧“法网”,从制度层面规范处方药网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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