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DIP改变处方逻辑 窗口期的奖金机不能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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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DIP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后,三年内中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几乎所有疾病都将被DRG/DIP支付方式覆盖。通过与多家企业的交流,笔者发现一些朋友仍然低估了DRG/DIP对行业的影响,对其发展趋势存在一些误解。
便宜不是最优解
有些企业认为DRG/DIP支付只影响高值产品,不影响低值药品和耗材,这是片面的。DRG/DIP支付实施后,首先会影响医院业务。每组疾病的价值是根据疾病诊断分数分组付费确定的。医保支付的费用,分解到每个医院每个病种。每个病种根据地区差异和医院等级划分不同的支付标准,也就是俗称的“价格”。这一价格不仅包括药品、设备耗材,还包括诊断测试、医疗服务和其他项目的费用。
疾病定价后,医院将重新定位业务范围,确立优势病种(临床科室)的重点发展,没有优势的病种(临床科室)将被边缘化。
临床科室优势,医院学科优势强,医护人员齐全(形成梯队),设施设备齐全,口碑和知名度好。门诊和住院部有大量的患者,有完善的诊疗手段保证治疗效果。住院部病床利用率和周转率高,可以实现规模化,进一步降低单位成本。非优势临床科室患者少,临床实力弱。从财务角度来说,成本高但效率低,患者满意度不高,这样的生意会难以为继。
DRG/DIP支付的基本原则是基于费用和诊疗效果的考虑。每组价格相对固定。优势部门可以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提高效率,在价格的基础上可能会有一个平衡。按照医保基金结余留用的政策,节省下来的费用理论上是返还给医院的,所以医院有降本增效的动力。
另外,医院和医生在选择药品和耗材的时候,不只是选择便宜的,而是选择好的。只有效果好了,才能低成本高效率的完成诊疗服务。劣质或无效的产品只能少用甚至废弃。科学的循证基础、全面的临床评价、药物经济学等是影响处方的关键因素。
中成药可以高枕无忧?
根据政策,中国医疗机构可以暂时停止实施DRG/DIP,已经实施的应结合中国和医药的特殊性给予提高评分的待遇。因此,许多企业人认为中成药是安全的,但从临床角度来看,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首先,“DRG/DIP暂不执行”的政策指的是中国的医疗机构。事实上,大部分中成药的处方都是在西医的综合医院中产生的,这些医疗机构仍然要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节奏逐步覆盖所有疾病。那么,我国医疗机构实际使用的中成药比例是多少呢?事实上,一些中国医疗机构使用中成药的比例甚至低于西药。因此,不执行DRG/DIP的中医医疗机构对中成药的保护程度还有待观察。
换个角度想,医院暂时不实行DRG/DIP,对中成药真的有好处吗?不一定,相反,因为西医有明确的诊疗依据和付费依据,所以很容易将中成药边缘化。
基本药物配备有规定,集中集采中选品种要承诺完成采购量,国内药品要全部配备优先采购。专有气呢
1.医院选择药品和耗材的原则和方法DRG/DIP模式下医院如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将结合政策确定医院的选择原则和未来可能的结构。这是药品和耗材的入口,医院高层会确定原则,控制好流程,所以以后的取药规则都在变。
2.用药(耗材)结构的变化趋势用药(耗材)的成本效果比将成为医院关注的核心问题。结合基本药物“1 X”用药模式、带量采购、国谈“双渠道”等其他政策,未来医院用药(耗材)趋势明确,优先分配使用顺序为:基本药物-集中集采中选品种-国谈-医保品种-非药品。近几年综合管理和医保改革后,耗材的使用顺序也差不多。
3.集中采购数量。由于集中采购政策对采购量和付款完成的刚性约束,以及考虑到DRG/DIP支付方式的精细化控制和考核的不确定性,医院量会更加保守和谨慎。
4.诊疗方法在DRG/DIP细化的控制下,医生的诊疗倾向于临床路径、循证证据等。更大程度上,还要考虑医院科室特点、薪酬考核等内部环境。学术和政策对医生处方的影响会超过客户情绪和“拿钱”等不合规的方式。
5.处方流通医院会综合考虑哪些药物处方会在院外流通。通过分析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双渠道”政策,可以转出医院的药物基本锁定为国家和慢性病,至少这两类药物是目前的合规类别。在DRG/DIP模式下,医院还会细化品类,所以单纯根据某项政策就得出“处方外流爆发”的结论是草率的。
学术和政策影响力增加
一、与医院同步,调整目标医院、目标科室、目标客户。药企要基于医院的变化,考虑自己的产品与疾病的关系,疾病与群体、分数的关系,再考虑哪些医院应该重点发展相关科室,弱化甚至取消一些科室。只有目标与医院同步,才能集中有限的资源获得营销效果。
其次,要考虑到药品(包括竞品和相关药品)、设备耗材、诊断检验和诊疗方法之间的变化,尤其是同一疾病在同一群体中的产品和服务之间的关系。
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在DRG/DIP支付模式下,同一个病种的定额支付标准与同一个群体内的产品和服务是竞争关系。经过判断,医生开出一种产品或治疗方法,会相应减少另一种产品的使用。这里所说的产品包括药品、设备耗材、诊断检验方法和相应的治疗方法。权衡取舍。企业要清晰判断医生的处方行为,要有全局观,不能只盯着自己的产品。
第三,研究多产品组合,适应DRG/DIP支付模式的基本形式。在同一个疾病群中,各类产品既有竞争也有合作。企业要准确计算疾病组分值,以及某医院该疾病的患者数(住院部和门诊部分开)、手术数、周转天数等关键指标,研究制定符合医院利益的该疾病诊疗方案。
这个方案要结合自身产品的基本情况,寻找能够实施这个方案的“盟友”,比如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耗材在 药企如何应对的诊疗方法等。如果在同一疾病组中,甲药品、乙耗材和丙服务构成一个付费套餐,而甲、乙、丙各有若干不同的产品,企业可以算出A1 B2 C1组合,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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