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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新冠肺炎抗原检测暂纳入医保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国家医保局办公室21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肺炎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由个人账户支付。

通知明确,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医保政策措施,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暂纳入本省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断规范和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新冠肺炎抗原检测服务的价格政策。

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参照有关要求,暂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药品纳入省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调出最新版本诊疗方案且不在基本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应自最新版本诊疗方案出台之日起停止医保支付。

对新增的奈马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商定的价格进行采购,医保部门按规定支付。

通知明确,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必要时按程序预付部分新冠肺炎治疗经费。同时,要保障新冠肺炎疫苗和预防接种费用,落实核酸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政策,落实“长处方”、互联网诊疗等结算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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