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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建议储备防治药品 有些药店:无能为力

建议SFDA储备适量的防控药品和常用药品。一些药店认为这是“明智之举”,而另一些药店则表示“无能为力”.

  药监建议药店做好储备

4月14日,江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针对疫情和相关药品管理,《通知》强调了——药品质量安全、药品市场秩序三个方面,建议药店提前适当储备。

《通知》指出,药店是“药品流通的合法渠道,也是药品供应保障的‘蓄水池’”。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保证药品有效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是全省药店的义务和责任。

此外,疫情期间交通管制等风险因素也可能导致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配送企业供应不及时。

为此,药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结合自身实际能力,调查药品市场供求情况,储备适量的防控药品和常用药品,确保疫情期间各类药品有案可查。

  “储备常用药品不失为明智之举”

103010发出后,cyber blue-药房经理咨询了当地药房的人,但他们有不同的看法。

孟是江西赣州一家小型连锁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在他眼里,《通知》提到的内容“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因为他分管的药店会根据市场动态调整自己的储备。孟说,“这几年疫情都是这么要求的,是常规操作。”

如果药品供应的物流像上海一样被江西的疫情阻断,孟估计他店里存放的防控药品和常用药品还能正常销售一个月左右。

对于《通知》中提到的“药品储备”,部分药店还在犹豫。

李光昌是江西赣州一家单体药店的执业药师。他认为,储备药物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处理。“说实话,如果我们县有黄码,药店的四类药是卖不出去的。”回忆起店里被放行的4种药品,李光昌说,“药店能储备的防控物资就是消毒水、口罩之类的。”

至于其他种类的常用药,李光昌说:“考虑到供应商因疫情受阻的风险,药店及时储备常用药是明智之举。”

  药店的苦衷

在“03010”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店定义为药品流通的合法通道和药品供应保障的“蓄水池”,既强调了药店的地位和作用,也希望药店在疫情中能够发挥自身的价值。

然而,有些药店人虽然有一颗真诚的心去发挥价值,却受制于现实原因,无力回应。

邹是江西宜春某县城一家药店的老板。她告诉药店经理赛白兰,近20年来,她一直为自己能帮助顾客而感到满足和自豪。“尤其是农村客户经常夸我,给了我很多信心”。

但疫情开始后,她的药店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每天进店的顾客屈指可数,每天的营业额还不到以前的一半。低的时候甚至只有10%。邹说,“从疫情爆发到现在一直在亏损,但每个月的亏损程度不一。”

"这几天商店的营业额只有100多元."她说:“现在我不算自己的人工成本。每天都在想3万的商铺租金,还有商铺的水电杂费。”再加上之前很多已经过期的药品,邹晓宇说自己“不敢做药品储备”。

所以邹做好药品储备,成为药品供应的“蓄水池”是“无能为力”的。

尽管环境恶劣,生活艰难,但仍有一群顽强的药店人。邹告诉赛百蓝——药房经理:“我毕业后就没换过工作,一直坚守在药房。虽然我没有取得很大的成就,但我感到非常高兴,我真的可以帮助我的客户

王小波在《通知》中写道:“如果我能发光,我就不用怕黑了。如果我自己也这么漂亮,那么我所有的恐惧都可以消失。”邹就是在疫情下努力发光的药店之一,但疫情给药店带来的“黑暗”不应该只是自己发光。药监部门和市监部门在防控上要更加科学合理,和药妆店一起拨开乌云,迎接黎明。

  (应采访对象要求,孟、邹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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