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企业新闻 > 国家卫健委发布:将检查1.3万家民营医院

国家卫健委发布:将检查1.3万家民营医院

  对照标准,首先开展自查

3000家民营医院将接受为期一年的检查。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号通知(以下简称《巡查行动》),要求从2022年3月起,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民营医院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机构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疫情防控等4个方面15项内容。

目前,辽宁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份已出台文件。

  巡查范围以初具规模的医院为主

“医疗智库”从多个渠道获得的文件显示,国家卫健委在其文件中提到的检查范围是“全国各级各类民营医院”,但又补充了“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和辖区内5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院要全覆盖”。

比如辽宁省是第一个出台省级方案的省份,方案中提到“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和辖区内5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院全覆盖”。《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2021年数据显示,辽宁省共有民营医院935家,其中二、三级民营医院191家,约占20%;据统计,辽宁省约40%的医疗机构床位不足50张。所以省内这次检查不会覆盖所有民营医疗机构。

“医学智库”根据2021版《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粗略估算,本次全国范围的检查覆盖了至少13000家民营医院,大量无规模或地位未定的医院不在本次检查之列。

根据《巡查行动》和各地公布的检查计划,检查组组长为各省分管副局长,骨干人员为医政科、监察科、中医科、妇幼科主要领导,将按照“谁发证,谁检查”的原则进行安排。国家卫生委员会将在所有省份进行抽查。

  巡查重点:从资质到疫情防控全覆盖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文件,此次检查包括机构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疫情防控四个方面,涵盖医院命名、人员资质、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等15项内容。

《巡查行动》指出,在机构设置方面,检查项目包括:医院名称是否符合规定,医院使用的标识名称、宣传名称是否与执业证书注册名称一致;医院实际执业地址是否与注册地址一致,医院实际开设的诊疗科目是否与注册科目一致,是否存在出租科室的情况;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是否满足相应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医院是否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相关设备是否具备。

在相关人员方面,《巡查行动》规定抽查不少于50或50%的在职医务人员档案,查看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资质,是否有医务人员证书,人员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不符。通过病历核查、实地查看、网上搜索等方式,对相关医疗技术应用、药品器械使用和服务行为进行了检查。

003010对打击过度医疗和强制患者就医作出了具体规定。医院是否存在虚构医疗服务、过度医疗检查、病历书写不规范、虚假诊断和欺骗强迫患者接受医疗和消费、以医疗为名宣传和销售所谓“保健”相关产品……是此次检查的重点。

在疫情防控的后半阶段,《巡查行动》对医院感和防疫措施要求严格。它不仅包括标准

8.医院诊室、病房是否开窗通风或设置新风系统,是否设置缓冲病房。

9.医院是否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医院感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流程进行全员培训和演练。

更重要的是,医院在自建网站、微信官方账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内容以及在其他媒体上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符合合法,以及可能存在的收受、索要红包等现象。也在重点监控之下。

以上,民营医院及其管理者要特别注意。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