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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药监局开展暑期药品仓库专项检查

  为防止夏季高温影响药品储存质量,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内13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药品储存温湿度情况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现场检查表明,3家企业冷库、阴凉库全部符合标准,4家基本符合,6家不符合。对不符合要求的,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依法处理。

 


  针对突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10年7-8月对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仓库开展一次暑期药品储存全面检查,以保证全市药品的储存安全。主要检查冷库、阴凉库的温湿度是否达到要求;设施设备性能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同时,对25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以县(市)区局突击检查为主,市局抽查为辅;以促进企业自律为主,处罚为辅。自7月12日起,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查处,对冷库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处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量化赋分,并录入信用等级系统中。对冷库达不到规定温度的,一次减50分;对温湿度表或温湿度记录故意弄虚作假的,一次减30分;阴凉库温度超过25摄氏度的,视情节,一次减10-30分;对冷库制冷设施不开启的(存有冷藏药品),直接立案查处,定为严重失信企业,并督促其安装温湿度电子监管-监控系统。

 


  目前,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展开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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