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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部署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据悉,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第二阶段专项行动。

 

 

  一要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在巩固第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把第一阶段集中整治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比较严重的区域和企业作为第二阶段专项行动的检查重点。

 


  二要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加强和卫生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技术沟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和案件协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通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提出协查意见。

 


  三要加大力度,依法查处。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力度。检查中,一经发现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按照《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09〕738号)要求分类进行处理。对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以及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按假药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情形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要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第二阶段专项行动中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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