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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荆州药监局加强汛期药品监管

 

  7月中旬以来,湖北雨量较大,大部分地区汛情严重,咸宁、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防汛抗灾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截至目前,咸宁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93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和企业544家,查获不合格食品124公斤,查封过期药品3个品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实施当场行政处罚2起,立案查处21起。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


  为了持续做好防汛抗洪工作,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再上措施,确保防汛救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切实维护好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全市监管系统各单位的防汛责任,把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一个防汛责任人。要求各单位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投身到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之中。


  二、切实加大对灾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力度。


  加强对救灾所需的抗菌药品、急救药品和消杀药品械以及基本药物的稽查和抽验,防止假劣药品流入灾区市场。


  加大对灾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药品的储存、运输环节进行专项检查,严禁被洪水污染、变质的药品和因潮湿霉变失效的药品流入市场。


  做好救灾急需药品的供应工作,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向灾区供应急需的药品、医疗器械,满足灾区群众需要。


  三、切实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全系统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确保药品监管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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