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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部署抗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据悉,针对近日省内发生的严重汛情,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做好抗洪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全省人民群众汛期饮食用药安全。

 

  2010年7月30日,该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向各市(州、长白山)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抗洪救灾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一要强化汛期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加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认真做好汛期药品储备、监管和供应保障工作。


  二要加强汛期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灾后或过水后重新开业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许可审查标准。坚决控制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及原辅料、半成品和病死、淹死的牲畜家禽或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要进一步加强灾区集体用餐的监管,建立、完善餐饮服务安全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确保食物中毒一旦发生,能够做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全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市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可疑被污染的药品要进行登记,妥善保管,在第一时间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杜绝被水污染、变质的药品上市流通和使用;加强对药品的抽查检验,重点抽检常用的消化道类、呼吸道类、皮肤类、消炎类药品。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严把购进渠道、验收、储存、养护等重点环节,做好消毒类、清热解毒类、急救类药品的储存和供应工作。药品检验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对应急药品依法尽快进行检验;加强药品储备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当地药品应急储备企业结合抗洪救灾特点,储备供应应急药品。要监督应急储备企业依法经营,严把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运输各环节关口,确保应急药品质量安全,必要时要组织监督抽验,保证救灾药品及时足量、安全供应到位;依法严厉查处借洪灾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保证药品供应和价格平稳。


  三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抗洪救灾期间的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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