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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监局全面落实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

  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并与各市局签订《山东省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任务责任书》。

 

  《责任书》从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加强生产、配送和使用环节监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加强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等方面,明确了2010年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的任务和责任。

 

  会议强调,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要立足“保基本”,切实做到基本药物监管工作全覆盖、无盲区。凡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市县,必须对辖区内所有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单位实施有效监管,凡是辖区内有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地区,必须对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实施有效监管。

 

  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要突出“强基层”,着力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相适应的专业监管队伍。

 

  要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认真落实2010年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计划,做到全品种全覆盖监督抽验,及时发布质量信息,依法处理质量不合格药品

 

  要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评价体系,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分析评价力度,不断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预警和分析处理的整体能力。

 

  要建立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在生产、配送、使用环节,在监督抽验、安全预警、不良反应监测和打假治劣等方面,全面加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要强化生产、配送企业责任,企业要作出质量保障承诺,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和药品质量控制能力,切实落实企业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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