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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行为

  自今年以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行为,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伪造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定期进行曝光,并及时移交通信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近日,该局制定方案,部署于8?9月份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及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对未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省内网站进行集中清理,汇总后统一移交省通信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关闭。

 

 

     二是对已超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但网站开办单位未提出换证申请,或虽提出换证申请但经审查不符合换证条件的进行公告注销,并统一移交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

 

 

  对未取得或者超过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指定专人,对辖区内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全部进行定期监测。

 

 

     四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假药信息、非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非法销售假药行为。对发现的假药信息联合公安、邮政、通信等部门进行查处,彻底摧毁制售假药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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