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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大力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全市纠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确保全市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治本抓源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一、坚持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加强对行政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落实,坚持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监管体系。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财务收支公开的监督,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坚决查处在行政监管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案件合议、大项经费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督查,杜绝了服务、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实施政务公开,阳光作业,将干部任用、经费使用、检查验收人员编组等群众关注的事项作为公示重点,接受群众监督,每月向全市15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控部门以及监管相对人邮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报,通报工作动态,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坚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逐步建立起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四个环节的日常监管,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呼和浩特市局制定下发了《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餐饮服务整顿实施方案》,检查餐饮企业200多家;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重点整顿了幼儿园食堂、“小饭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业,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紧扣“三环节”

 

  抓住监测、公示和治理三个环节,切实加强对利用各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管和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对辖区内23家报刊、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监测。

 

  监测并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130多条,同时向发布媒体进行了通报。2010年上半年监测到的违法广告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7%,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遏制虚假广告的泛滥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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