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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监局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新医改重点

   据悉,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新医改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

 

 

   自2010年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基本药物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完成了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认定和中标企业配送区域、申报品种等的审核工作,监督配送企业及时供应中标药品。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试点工作,福州、厦门市133家药品批发企业已加入电子监管网,18家企业已完成系统接口开发。对中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实行了监督抽验。加大了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力度,全省报告基本药物不良反应2057例次。

 

 

  下一阶段,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系统继续加强基本药物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抓紧抓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确保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

 

 

   按照七部委联合签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参与第八批集中采购工作,严格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争取在10月底前,实现基本药物监督抽验全覆盖;在年底前,基本实现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全覆盖,建立市级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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