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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秩序

  福建省药监局检查组深入南平市,分别对延平区、顺昌县、浦城县等9家药械批发企业、医疗机构、零售企业进行了监管。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使用质量监管交叉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秩序。

 

  检查组对南平市局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在加强基本药物流通配送使用监管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对进一步抓好当前几项工作提出要求。

 

  一、做好农村药品供应

 

  加强对卫生医疗机构药房药库改造的监管,做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合理用药,药品配送供应网要达到100%。


  二、监管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

 

  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基本药物监管的法律规定,把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与医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基本药物监管工作有效运行。


  三、新职能的业务培训

 

  加强保化品监管新职能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履行新职能的能力。

 

  四、贯彻省局工作座谈会议精神

 

  组织召开一次辖区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省局工作座谈会议有关精神,分析当前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抓好“购、销、存、人”四个重点环节,落实相应措施,督促有问题企业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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