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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近日,为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全面总结组建十年来的成就与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监管工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主席刘新乐指出,各级药监部门要加快改革步伐,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继续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交接和下划移交工作,加快推进盟市、旗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积极探索建立高效运行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继续推动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食品药品监管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有效地提高监管效能。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

 

  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高风险品种,全力查处大要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解决药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加强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郝富在讲话中强调,全系统干部职工必须始终坚持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

 

  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改革中强化药品监管;

 

  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谋划监管工作;

 

  必须始终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正作风,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做好药品机构改革工作;

 

  二、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三、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全面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切实保障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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