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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五关” 伊犁强化药品基础管理

  一、把好企业入口关

 

  结合换证工作,适当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引导企业做强做大,上规模、上档次。州局规定伊宁市、奎屯市新开办药店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县城药店不小于60平方米,并有两名药师在岗,所有药店都要配备微机,对药品入库、销售、配送等情况实行微机管理,具备药品监管部门对其实行在线监管的条件。


  将155家不符合换证条件企业清退出药品市场。对关闭停业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同时,启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推行“阳光政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


  二、把好进货渠道关

 

  对购销票据按月或按企业分类装订成册,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要求使用GSP软件的企业,实行POS机扫描、机打票、票据微机检索管理。

 

  对一些经营规模小、经济承受力差、偏远村级药品零售企业,采取手工方法做好验收登记监管,在药品外包装上用即时贴标注进货时间、进货渠道,并在验收记录薄上作相应标注,提高快速检索效率。目前,州直药品零售药店票证管理规范、查找快捷,每个药店由2?4家企业供药。


  三、把好药师指导关

 

  按照国家局《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不得经营的药品。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药师在岗的检查,要求药师做好患者用药指导。对国家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对不能出具处方的,必须经驻店药师审核、登记后方可销售。

 

  四、把好监督管理关

 

  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档案,统一制作《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做好日常检查记录,规范检查程序,加强原始资料登记。

 

  建立和完善药品经营企业联系人制度,每位执法人员负责联系4?10家药品经营企业,对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其联系效果与年度考核挂钩。

 

  五、把好质量控制关

 

  按照“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严格换证标准,充分发挥换证工作的宏观调控作用,支持企业整合资源,优化重组,着力解决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小、多、低”的问题,2010年,换证通过率占换证企业总数的76.2%。同时,认真组织实施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严格落实药品监管理规范,确保认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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